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發(fā)〔2015〕40號,以下簡稱《決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意見》(冀發(fā)[2016〕37號)精神, 我委研究起草了《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將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于2017年4月15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反饋意見。
一、信函方式,請寄至:廊坊市和平路121號,廊坊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基層指導科,郵編065000,聯系電話:0316-2206366,并在信封上注明“全面兩孩政策實施意見反饋”字樣。
二、電子郵件方式,請發(fā)送至:lfsjsw@126.com 。
附件:《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廊坊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中共廊坊市委? 廊坊市人民政府
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中發(fā)〔2015〕40號,以下簡稱《決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意見》(冀發(fā)〔2016〕37號)精神, 更好地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新時期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促進全市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增進家庭和諧幸福、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為目標,以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為主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深化服務管理改革,構建家庭發(fā)展支持體系,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機制,努力實現規(guī)模適度、素質較高、結構優(yōu)化、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發(fā)展,為確保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廊坊篇章提供堅實基礎和持久動力。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群眾誠信自律的計劃生育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綜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和家庭發(fā)展支持體系較為完善,覆蓋城鄉(xiāng)、布局合理、功能完備、便捷高效的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實現人人享有計劃生育優(yōu)質服務,婦女兒童健康狀況明顯改善,出生人口素質明顯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全市保持適度生育水平,確保完成省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
二、穩(wěn)妥扎實有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
(一)依法推進全面兩孩政策落實。自2016年開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及時出臺配套管理辦法,做好與全面兩孩政策實施相關的經濟、社會和家庭政策銜接。健全女性生育保障體系,落實生育休假等待遇。通過政策推動、依法管理和宣傳倡導等措施,引導群眾依法、有計劃地生育,確保政策平穩(wěn)落地、有序實施。
(二)加強出生人口監(jiān)測預測。加強人口變動調查, 開展出生人口監(jiān)測,摸清本地政策調整目標人群底數,科學預測出生人口變動趨勢。實行出生人口預警預報制度, 綜合評估本地人口發(fā)展形勢、政策實施風險和計劃生育工作基礎。
(三)推動人口信息互聯共享。建立人口基礎信息共享制度,探索搭建縣級及以上部門間人口信息交換平臺,實現與公安、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門信息的互聯共享。建立計劃生育數據共享和大數據分析平臺,準確把握人口變動信息。深入研究新形勢下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huán)境之間的互動關系及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和分布的變動趨勢,加強前瞻性研究,為加強和改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撐。完善人口發(fā)展戰(zhàn)略,編制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人口計劃。
(四)合理配置公共服務資源。根據生育服務需要和人口增長情況,科學規(guī)劃、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資源,切實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著力改善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機構業(yè)務用房條件,統籌教育資源配置,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yī)院、普惠性托兒所和幼兒園等服務機構,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
三、深入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
(一)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全面實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特殊情形依法生育三個及以上子女的,實行生育審批。積極探索生育服務證與母子健康手冊、預防接種證等相結合的有效途徑。建立計劃生育服務回訪中心,推行回訪制度。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改革。優(yōu)化計劃生育業(yè)務流程、簡化辦事程序,實現計劃生育辦事網絡化和便捷化,綜合提升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和能力。依法依規(guī)查處政策外多孩生育,規(guī)范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管理。
(二)強化婦幼健康計劃生育服務。加強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guī)范化管理,完善設施設備,改善服務條件,加快產兒科和助產、護理等短缺人才培養(yǎng),做好針對高齡孕產婦、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咨詢和指導服務。加強市縣孕產婦、新生兒危急重癥搶救中心建設,健全會診、轉診網絡,強化高危孕產婦與新生兒管理救治。完善產前篩查診斷與新生兒疾病篩查服務網絡, 做好免費孕前優(yōu)生健康檢查,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為符合再生育條件人群免費提供取環(huán)、復通等計劃生育服務和必要的輔助生殖技術服務。全面實行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對已生育兩孩的夫妻,提倡使用長效避孕措施,提高避孕服務可及性,減少非意愿妊娠。
(三)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整合社區(qū)公共服務管理資源,依托社區(qū)衛(wèi)生計生服務機構,實現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wèi)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調機制,完善以居住證為載體的綜合治理制度,強化流動人口居住地和戶籍地服務管理雙向協作,鞏固完善“一盤棋”工作機制,開展流動人口信息統計和動態(tài)監(jiān)測,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鼓勵和吸引在外人員返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組織開展對流動人口、“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人群)關懷關愛和特困家庭救助活動,促進社會融合。
(四)加強基層工作網絡和隊伍建設。推進縣鄉(xiāng)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機構改革,保障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優(yōu)生指導、藥具發(fā)放、信息咨詢、生殖保健等職責落實。健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衛(wèi)生計生辦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備工作人員,承擔計劃生育工作任務,履行基層公共衛(wèi)生等職能。穩(wěn)定村級計劃生育工作隊伍,村(社區(qū))黨組織及村(居)民委員會要切實承擔計劃生育工作職責,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妥善解決基層工作人員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問題。健全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綜合監(jiān)督行政執(zhí)法體系,強化綜合監(jiān)督職能,大力推進衛(wèi)生計生綜合執(zhí)法工作。深入開展新一輪國家計劃生育優(yōu)質服務先進單位創(chuàng)建活動。
(五)發(fā)揮社會組織作用。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fā)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加強縣鄉(xiāng)計劃生育協會組織建設,更好地承接宣傳教育、生殖健康咨詢服務、優(yōu)生優(yōu)育指導、權益維護和流動人口服務等工作。深入推進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引導群眾開展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jiān)督。廣泛動員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大力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規(guī),依法開展關愛女孩、救助貧困母親等活動。
四、構建有利于計劃生育的家庭發(fā)展支持體系
(一)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落實各項獎勵優(yōu)惠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規(guī)定應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xù)享受相關獎勵扶助政策。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予以政策傾斜。加大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妥善解決他們的養(yǎng)老保障、大病治療等問題。開展“親情關愛精準幫扶”行動,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導及幫扶照料等服務。繼續(xù)開展“生育關懷”行動,實施少生快富、幸福工程等項目,不斷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優(yōu)惠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落實婚假、產假等獎勵措施,維護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二)增強社會養(yǎng)老撫幼能力。及時出臺生育支持、幼兒教育、老人贍養(yǎng)、病殘照料等方面政策,逐步健全家庭發(fā)展政策體系,增強社區(qū)幼兒照料、托老日間照料和居家養(yǎng)老等功能。大力推進醫(yī)療衛(wèi)生與養(yǎng)老服務相結合,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yī)養(yǎng)結合機構。全面實施創(chuàng)建幸福家庭活動,積極推進“新家庭計劃”、科學育兒、青少年健康發(fā)展等項目的試點工作,探索增強家庭發(fā)展能力有效途徑。
(三)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完善落實針對女孩的優(yōu)先優(yōu)惠政策,開展系列關懷扶助行動,不斷創(chuàng)造有利于女孩成長成才的社會環(huán)境。依法保障女性就業(yè)、休假等合法權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與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非醫(y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推進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體系創(chuàng)新,堅持重點管理和“一票否決”制度,形成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的長效機制。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黨政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定》精神,將學習領會中央《決定》納入黨校培訓范圍,提高黨政干部對國情國策的認識。各級黨委、政府要成立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及時研究解決計劃生育事業(yè)發(fā)展中的重大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統籌協調和任務落實,加強對各項改革措施的跟蹤評估。各縣(市、區(qū))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制定更加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改革任務,明確實施步驟。各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廊坊開發(fā)區(qū)工委、管委每年將本地計劃生育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專題報告。
(二)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堅持弘揚正能量、用活新載體、筑牢主陣地, 加強正面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大力宣傳中央《決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做好實施全面兩孩政策解讀和輿情監(jiān)測。加強人口基本國情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國情和國策意識,營造支持政策落實和改革創(chuàng)新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堅持目標管理責任制。貫徹落實河北省《關于改進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冀辦字〔2016〕57號),對黨政領導、相關部門、衛(wèi)生計生系統分別實行考核評估。堅持逐級簽訂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實行年度考核,按考核結果兌現獎懲。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揚,對計劃生育責任目標未完成、弄虛作假、違法行政造成惡劣影響、工作嚴重滑坡等情形,實行“一票否決”。
(四)調整計劃生育投入機制。加大計劃生育扶助力度,保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配套資金。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tài)調整。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調整支出方向,重點支持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加強出生人口監(jiān)測預測、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加強基層計劃生育人員培訓、落實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等工作。支持做好常住人口(含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優(yōu)生優(yōu)育、技術服務、宣傳教育、信息統計等工作。鼓勵企業(yè)、社會團體和個人投入計劃生育事業(yè),鼓勵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立人口和計劃生育公益基金。積極運用項目合作機制,吸引國內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