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以下簡稱四經普)現場登記工作正式啟動。截至3月15日,全市普查對象登記上報率達到84.6%,現場登記工作進度在全省靠前。
嚴格執(zhí)行方案。四經普開展以來,市經普辦切實將普查質量控制工作貫穿于普查各個環(huán)節(jié),認真落實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和普查全過程質量控制實施細則,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全覆蓋。通過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等設備現場采集的方式相結合,切實提高數據采集抗干擾能力、普查數據準確性和數據采集處理效能,確保普查數據上報及時、完整、真實、準確。
強化質量控制。市經普辦制定了普查登記階段數據質量控制辦法、數據審核驗收實施方案。開展包聯制度,能夠對登記現場進行及時調研指導,發(fā)現和解決問題,確保源頭數據質量。實行數據質量周通報制度,每周對各縣(市、區(qū))普查數據質量進行通報。每周召開專業(yè)數據分析會,解決普查登記中遇到的各類數據質量問題。
加強執(zhí)法檢查。各級普查機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組織開展經濟普查。加強經濟普查執(zhí)法檢查,對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偽造、篡改普查數據的統(tǒng)計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并及時曝光。按照中央《關于深化統(tǒng)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tǒng)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以及《統(tǒng)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全面實施嚴重統(tǒng)計失信企業(yè)公示和聯合懲戒制度。
持續(xù)普查宣傳。有針對性開展普查宣傳,提高普查對象的配合程度和申報真實數據的自覺性。對于拒報、不報、瞞報、漏報和夸報、虛報以及任意修改普查數據的違紀違法者,也要在查處基礎上通過適當方式予以通報和曝光。
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廊坊市統(tǒng)計局局長張志剛表示,通過此次經濟普查,可查清我市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反映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現狀。并通過四經普獲得的微觀數據和總體情況,為我市制定規(guī)劃政策、促進結構調整、加快轉型升級、實現更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目前,各縣(市、區(qū))現場登記進展還不平衡,仍存在不報、漏報現象,部分普查對象配合程度有待加強。隨后,市經普辦將切實加強對普查登記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對基層普查工作的檢查指導,認真做好普查數據審核驗收,注重普查工作風險防控,進一步提高普查宣傳服務水平,積極爭取廣大普查對象和社會公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