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
任命韓春來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豐樹根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李成佳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海英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汪鐵剛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梁志斌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羅丕軍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丁德松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王建軍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楊立軍同志為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