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廊坊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
宋君義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王玉杰為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孫志義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武建新的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宋君義的廊坊經(jīng)濟技術(shù)開發(fā)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