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河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辦發(fā)〔2023〕3號)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水平。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了我市《關于印發(fā)<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附《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版)》),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時間自6月20日起至7月20日止,如有意見建議,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至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2033206(傳真)
電子郵箱:lfssgb2019@163.com
附件1:《關于印發(fā)<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版)》
關于印發(fā)《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廊坊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臨空經濟區(qū)(廊坊)管委會,市直各部門,中省直駐廊有關單位:
為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河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辦發(fā)〔2023〕3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fā),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許可清單,及時更新公布。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廊坊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及時調整完善本級、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guī)范和辦事指南,并對外公布。
二、加強事項管理,全面規(guī)范運行。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防止擴大審批范圍、實施變相行政許可等行為,不斷強化實施情況動態(tài)評估和全程監(jiān)督,扎實有效做好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
三、推進審管銜接,強化監(jiān)督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行政審批與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協(xié)調聯(lián)動,厘清審管職責邊界,明確具體職責,推進審管信息互聯(lián)互通,不斷強化行政審批與行業(yè)監(jiān)管的有效銜接。
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