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選登
及時答復市民質疑
來電時間:2020年1月16日
市民王先生來電反映:到廊坊市車管所車輛注銷窗口辦理車輛注銷業(yè)務,工作人員不予注銷。
答復時間:2020年1月20日
答復單位:市交警支隊
答復內容:接到交辦件后,經(jīng)核實,反映人名下車輛逾期未檢驗且已達到報廢標準。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應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yè)辦理注銷登記。反映人表示車輛已賣給他人未辦理過戶,無法找到車輛,不能辦理交車注銷。 因反映人車輛不符合按滅失辦理注銷的相關政策,已告知反映人辦理注銷的流程并詳細說明了辦理注銷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