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民生
2019年廊坊市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啟動
首次救助報名截至7月31日
(記者 羅昀)近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新修訂的《廊坊市貧困大學生助學辦法(2019年修訂)》開始實施,今年參加高考的貧困學生,自6月9日起可攜帶相關(guān)報名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局申請首次救助。
據(jù)了解,廊坊市貧困大學生助學資金來源于省福彩助學金、市福彩公益金和社會捐贈資金。
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中在保學生、支出型貧困家庭學生、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孤兒中當年考入大學本科及??频?包括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國家批準的部分高校自主招生、全國特殊教育學校殘疾生統(tǒng)招,不包含通過參加成人高考被錄取的學生)均可申請首次救助。
除三河市、霸州市外,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中在保學生、支出型貧困家庭學生和孤兒考入本科的由市級救助,救助標準為每人10000元;廣陽區(qū)、安次區(qū)、永清縣、固安縣、廊坊開發(fā)區(qū)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中在保學生、支出型貧困家庭學生和孤兒考入??频挠墒屑壘戎?,救助標準為每人6000元;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文安縣、大城縣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中在保學生、支出型貧困家庭學生和孤兒考入??频?,由當?shù)乜h(市、區(qū))級民政部門參照市級標準救助。低收入家庭學生,可從縣級福彩公益金中給予救助,標準為一次性救助2000元—4000元。三河市、霸州市學生由當?shù)孛裾块T參照本辦法,以不低于本辦法標準進行救助。
首次救助報名時間為6月9日至7月31日(節(jié)假日除外)。申請首次救助的學生可攜帶相關(guān)材料(廊坊市貧困大學生助學活動報名表、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fù)印件、學生本人銀行卡信息、高考成績單原件及復(fù)印件、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大學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fù)印件)到當?shù)孛裾块T報名。通過初審、復(fù)審,公示滿7日后,由市民政局慈善辦負責將準予救助的學生名單、救助標準告知各縣(市、區(qū))民政局,按審批程序申請、發(fā)放救助金,并將相關(guān)審批材料歸檔。一旦發(fā)現(xiàn)受助學生存在因違紀違法受處罰、弄虛作假騙取助學金、任意揮霍助學金、已從其它渠道獲得經(jīng)濟來源等行為,將取消其受助資格。
除首次救助外,在讀的大學二年級、三年級符合要求的學生也可申請二次救助。二次救助每年申請一次,救助標準為每人2000元。報名時間為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節(jié)假日除外)。
《廊坊市貧困大學生助學辦法》修訂后擴大了救助范圍,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外,也將國家批準的部分高校自主招生、全國特殊教育學校殘疾生統(tǒng)招納入救助范圍;助學資金來源增加了省福彩助學金,首次救助的救助金由省福彩助學金、市福彩公益金、社會捐贈資金三類資金組合分擔;本科生與??粕状尉戎纳陥?、公示環(huán)節(jié)分步走,能保證更及時地發(fā)放救助金。